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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企业职工办理病退审核程序
发布日期:2019-04-28 00:00 浏览次数:2344 次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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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每年6、12月份。

病退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身份为公有制参保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

3、经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具体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2.单位公示。填写《单位拟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公示表》;

3.清理欠费。企业到太原市养老管理服务中心(长兴南街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办理《企业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清理欠费情况表》;

4.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企业凭职工个人申请、《清欠表》和职工档案到养老保险处(桃园三巷人社局3楼)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

5.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持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到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桃园三巷29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6.人社部门审核。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企业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核花名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核表》,并携带《单位拟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公示表》、《企业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清理欠费情况表》、劳动能力鉴定书、职工档案等到人社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