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部署要求,现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向受理单位申报,做好落实工作。
咨询电话:0351-7562688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pdf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