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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接转/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新生儿落户/人才迁入落户流程
发布日期:2021-03-17 16:27 浏览次数:6486 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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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流程

1、人事代理单位提出申请并领取《人事代理协议书》

2、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简介(复印件及简介需加盖公章)

3、审核合格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4、根据代理单位委托提供相关代理服务

 

人事档案接转流程

1、存档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存档介绍信到档案管理窗口申请

2、档案管理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开具商调函(应届毕业生持接收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

3、存档人员回原单位办理转档手续(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回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

4、存档人员将档案、报到证等手续交回档案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档,为符合要求的办理存档手续,开具存档合同书

注:档案通过EMS、机要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档案交到我中心档案管理窗口,档案必须密封且封条上需有原保管单位的密封章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流程

1、申请人持就业协议书向我中心户籍管理窗口提出落户申请

2、户籍管理窗口审核并接收落户资料:

①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②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迁移材料(省内户口提供申请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复印件,省外提供户口迁移证);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情况、联系方式的情况);

⑥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专管员持相关材料到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户籍专管员取回户口卡,整理录入系统并通知申请人

 

新生儿落户流程

1、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中心集体户且是代理单位在职职工;新生儿出生12个月之内,向我中心户籍管理窗口提出落户申请。

注:夫妻双方若有任何一方是太原市居民户口则无法办理

2、户籍管理窗口审核并接收上户材料:

①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②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少数民族,新生儿民族需父母双方书面签名确认);

③生育服务证(未办理的需在单位落户介绍信中说明计划生育情况)

④双方户口本原件;

⑤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联系方式)

⑥住院结算票据原件。

3、户籍专管员持相关材料到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户籍专管员取回户口卡,整理录入系统并通知申请人

 

人才迁入落户流程

1、申请人持存档合同书向我中心户籍管理窗口提出落户申请

注: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①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含技校)以上学历;②留学归国人员;③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④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专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本科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硕士以上不受年龄限制。)

2、户籍管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并审核,材料合格申请人填写《太原市人才户口迁入申请表》

①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②毕业证、学历认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⑴山西省内户籍的申请人另外提供户口本原件、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情况、联系方式的情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⑵同时申请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3、户籍专管员持相关材料到驻地派出所办理审批手续(省内户籍直接审批落户,省外户籍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本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户,并提交落户材料:

户口迁移证、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情况、联系方式的情况)

5、户籍专管员持相关材料到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户籍专管员取回户口卡,整理录入系统并通知申请人

 

业务部门:人才服务一部         电话:0351-756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