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编号便函 [2020]33号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就业见习补贴促进未就业青年更好实现稳定就业,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5号)和《关于调整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通知》(并人社函﹝2020﹞5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按要求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联系人:陈耀峰 电话:7562311
附件: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5号).pdf
二、关于调整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通(并人社函【2020】52号).pdf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