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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
发布日期:2018-07-02 00:00 浏览次数:991 次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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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太原市出台放宽人才户口迁入的一揽子政策,将落户与就业脱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且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先落户后就业”适用对象有:留学归国人员,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专科以下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本科学历只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也可直接落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落户则不受年龄限制。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迁入区、县(市)各公安派出所人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或居民家庭户。为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理,太原市公安局将原来只可以由城区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办理的《准予迁入证明》延伸至全市六城区72个派出所。同时,设立落户“绿色通道”,当场审核申请材料,合格者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确保手续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

人才户口迁入后,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或在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租赁房屋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人才集体户落户的,且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各类人才,其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教育待遇,执行时间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

此外,太原市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入职各类企业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该市落户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补贴,补贴力度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在第一梯队。

例如:对毕业3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该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等等。(杨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