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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11:54 浏览次数:1485 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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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引进支持计划》文件精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区创新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为我区合成生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现代物流、绿色建材、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农产品精深加工  等行业  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创新骨干人才。2020年度创新骨干人才  每行业选拔不超过10人,总数不超过  50  人。 

           二、选拔条件

上述行业重点企业引进的,具备把握相关行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优势的科技型人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

2.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科研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人才。

3.  企业两年内引进,在该企业担任研发领头人、关键领域从事研发工作的项目带头人。

4.  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太原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人才,或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项目合作协议并保证每年来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且研究成果在示范区落地的柔性引进人才。

三、推荐选拔程序

1.  推荐申报。示范区各重点发展领域企业每家可申报不超过3名,各单位申报人才  须在企业内部公示一周  。

2.  综合评审。区人才办会同创新发展部依据推荐申报人选的专业领域,邀请省内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过专业评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分后,提交拟定人选名单。

3.  研究审定。拟定人选由区人才办审核后,报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获批准确定的创新骨干人才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四、报送材料

申报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的人选,须由企业提供  创新骨干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公示情况证明,  按要求填报《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  、学历、职称、科研成果证明、企业任命文件、全职人才提供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柔性人才提供三年以上项目合作协议等。

2  、单位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并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如发现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永久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2  、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示范区人才办(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910室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 0351-7631362

地 址:太原市龙盛街21号

 

       附件:1、《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申报表》

        2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骨干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11月11日

 创新骨干人才申报表.doc

 创新骨干人才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