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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6 11:04 浏览次数:9062 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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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7〕6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 评审范围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是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要求。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须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等后取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三)资历要求

1、申报工程师须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即为2015年任助理工程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17年底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全日制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以下一项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了研究课题;组织了工程项目的设计;解决了生产过程及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技术的问题;取得具有实用价值或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应用成果。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基本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任职期间,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五)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工程师须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者实用技术材料总结一项。

实用技术材料指完成的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标准制定、技术推广总结等材料。实用技术材料本人完成部分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独立完成或者本人完成部分字数不少于1500字。专业论著字数采取按角色分享的办法确定,本人分享不少于1万字。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总结工作。

(六)考核条件

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九)破格评审条件

对不符合规定评审条件的,任职期间获得重大科研成果、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完成新产品开发,获地市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技术发明奖,实现成果产业化,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时间上或学历上破格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由各单位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送中级评委会。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函(附件1)。

2、《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申报助理工程师一式3份,申报工程师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2、《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附件4)。申报工程师一式2份,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以下材料请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成册,填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5),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基本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如取得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一并纳入基本材料。

②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获奖相关材料。须附完成的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在工程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个人证书原件等有关原始材料。

③发表论文、检索页或实用技术材料1份。

④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⑤2016、2017、2018三个年度的《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6)(A4纸双面打印)。

相关表格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信息网(http:// www.sxsfqrc.com)“下载专区”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中,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接收申报材料期间,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解释答疑工作。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龙盛街52号咨询中介园B栋3层

联 系 人:曲 华

联系电话:0351-7560065

邮    箱:tyjjqrc@163.com


 

 附件:

1、附件1:推荐审核意见.doc

2、附件2: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xlsx

3、附件3:2019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4、附件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xls

5、附件5: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表.doc

6、附件6: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