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政策兑现服务,提高政策资金兑现的质量和效率,营造公开、公正、有吸引力、竞争力的政策环境,根据《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政策兑现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晋综示发[2018]32号)要求,现将流程中涉及企业的环节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受理时间
普惠类、评审类为每年2—4月、7—9月。
合同类为每年2—12月。
二、受理原则
1.普惠类、评审类原则上只受理上一年度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事项。
2.合同类事项依企业申请受理。
三、兑现时间
普惠类、评审类为每年5—6月,10—11月。
合同类按核定结果予以兑现。
四、政策兑现窗口公布政策兑现通知
企业根据通知向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拨付申请及相关凭证。财政管理运营部根据拨付申请及凭证,拨付兑现资金。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2月13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218.26.208.227:8101/Users/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