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太原市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办法》、《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补助办法》安排,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2018年度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补助的申报工作,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地点、奖励(资助补助)标准、办理流程见附件。
申报地址:市委人才办(新建路81号市委西楼404室)
市人社局(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27室)
联系电话:市委人才办 0351-4030745
市人社局 0351-4221280
附件:
1、并人才〔2018〕6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zip
2、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申请表.docx
4、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和补助申请表.docx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