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54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及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将初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认范围
凡是在示范区各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在职(聘)的人员,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准入类、水平评价类,实行以考代评的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一)初认助理工程师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
2.正规全日制专科毕业 ,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考核合格; 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 ,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
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初认工程师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
2.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3.具有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结果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三)《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要求如下:
1.初认助理工程师,本科2份(1份年度考核表,1份任职期满考核表),专科4份(3份年度考核表,1份任职期满考核表)。
2.初认工程师,硕士4份(3份年度考核表,1份任职期满考核表)。
(四)《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花名表》一式2份,由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
(五)红底一寸照1张。
四、办理程序
各申报企业于2021年8月31日前携带以上申报材料到示范区人才中心6号职称评审窗口办理。
五、地 址: 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3层人才中心
联系人: 曲华
联系电话: 7560065
附件:
2. 《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花名表》.doc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