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 关于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计考办发〔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有需求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自行申报。
附件: 关于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