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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评委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9 11:11 浏览次数:202 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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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 单位 :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 [ 2021 ]第 28 号)文件要求, 为做好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换届 工作 现商 请贵单位推荐评委 专家 有关 事项如下:

一、 推荐专业范围

1.机电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子信息、仪器仪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

2.化工工程专业:化学工程、精细化工、制药工程、生物工程。

3.轻工工程专业 包装工程、食品工程。

4. 电力工程专业

5.航空维修专业。

推荐 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已 取得 正高级工程师或 取得 高级工程师满 3 年以上

(五)具备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在 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除本行业领域紧缺人才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行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3.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二)填报要求

1.为保证推荐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专家均需在《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附件 1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精确细分专业便于开展评审工作,在《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 2 )中 现从事专业 ”一栏,从“ 推荐 专业 ”中选择填写。

(三)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 2025 5 16 日前

2 .报送方式 《推荐表》、《汇总表》 电子版和 盖章 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tyjjqrc@163.com)

3 .联系人: 曲华   0351-7560065

 

附件1.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xls

    2. 附件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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